本頁為草案,尚未開放退款或退貨申請。適用通訊交易解除權的交易,消費者得依法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。七日並非任意試用期,仍應依個案適用法律處理。
依法得排除解除權的商品,須符合規定並於交易前明確告知;不概括宣稱拆封、特價或所有電子商品均不得退貨。瑕疵商品權利另依法處理。退貨申請窗口、收件地址、換貨方式、核對及退款作業流程待核定;上列聯絡地址不代表退貨收件或自取地點。部分退款保留該訂單成長值;累計全額退款僅扣回該訂單發放的成長值一次。購物積分依保留交易金額及既有規則處理,已使用而不足扣回者交人工處理,不逕設負數餘額。人工審核通過不代表銀行退刷完成。